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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0年农机补贴项目资金使用方案

作者: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6日 收藏

农业机械管理局  财政厅

皖农机计财〔2010〕50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财政局,省农垦事业局: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0〕28号)和财政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的要求,我们制订了《安徽省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下载:《安徽省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资金使用方案》

       2010年安徽省农机补贴目录

安徽省2010年农机补贴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全文摘要:

  补贴标准

  按照财政部、农业部文件要求,今年使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继续执行总体不超过30%的补贴比例,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半喂入联合收割机补贴限额为4万元。继续推进重点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技术,省财政安排1000万元补贴资金,对全省范围内农民购买旋耕施肥播种机、深松机、水稻插秧机、育秧机组进行累加补贴。旋耕施肥播种机、深松机累加补贴20%,总补贴率为50%;水稻插秧机、育秧机组累加补贴10%,总补贴率为40%。累加补贴1000万元由省级财政统一集中支付。

  继续在血防县实施“以机代牛”工程,对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县(场)农民购置农田作业机具补贴比例提高到50%。

  所有补贴机具按照不超过以上补贴率以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产品实行全省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具体补贴额见《安徽省2010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

  补贴资金结算

  安徽省2010年度购机补贴资金结算由以往的与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共同结算改为只与进入补贴目录的生产企业结算,不再与经销商结算。县级农机部门、财政部门要严格对补贴机具进行核实、编号、喷字,统计汇总购机者信息,联合上报省农机局,生产企业要及时收集、汇总补贴协议。企业汇总的协议与县级农机部门核实信息一致时,方可与省级农机、财政部门进行资金结算。资金结算应及时有序,保证每季度结算一次,减轻农机生产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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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nongjitong.com/
  • 游客
    发布于2010-08-07 10:03
    中央是把资金下发到地方了,下面工作人员刻 拿 扣 没有关系和人想买政策内的农机慢慢等吧!!
  • 游客
    发布于2010-04-11 08:54
    为什么上面说的那么好!到了下面就变了样啊!希望上面能重视!!!!
  • 游客
    发布于2010-04-07 21:35
    说得好,道的好,下边的人员胡乱搞;百个人,一个宝,谁个摸到谁个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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